
为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的发展,切实履行我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满足广大留学人员及其他外国或境外学位获得者在国内升学、就业的需要,维护学历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为国内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外国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证书提供咨询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国外和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1. 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 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4. 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 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 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乘车路线:城铁五道口站下车往东走200米,375路、331路、743路、307路北京语言大学站下车,往西走100米,进入北京语言大学家属区西南门。